六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国资国企管理,近日,六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明确监管分工、加快转型发展、构建协同监管等方面制定11条措施,打造“嵌入式”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市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设立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加强对市属企业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领导。发挥市属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市属企业党组织前置讨论研究法定程序,明确党组织权责及工作方式。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财政(国资)、纪委监委、组织、巡察、审计、人社、相关主管部门及市属企业自身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信息共享,重点打造“115”监督体系。
三是强化重点化环节监管。重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投融资、购销、担保、大额资金使用、项目投资等事项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监管,建立事前有掌控、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监督机制,提升国企监管水平。
四是加快转型改革发展。落实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权,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不再新增非经营性、公益性、事务性工作安排;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分类指导转型发展;差异化开展经营业绩考核,规范薪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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