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财政局:多方位支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县财政局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点工作,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强化文保资金全流程管理。坚持项目化运作、清单化落实、节点化推进,实现资金“落地早、见效快、监管好”,确保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协调文物保护部门,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5年已获得中央和省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1003.5万元。二是支持重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安排维修保护专项经费,重点对低级别、非国有文物建筑实施抢救性保护修缮,累计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元,修缮非国有文物建筑百余处。三是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指导预算编制、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通过不断完善县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工作,促进了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旅融合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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