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财政局:“四个精准”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落地生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霍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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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民生保障,切实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集中照护服务需求,霍山县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多措并举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落实生效。

健全服务机制,精准施策暖民心。积极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协同县民政局修订《霍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全面将最低生活保障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以及“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并合理确定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强化资金支持,精准补助利民生。按照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补助补贴标准,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已享受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精准保障补助资金。2025年,县财政预算累计安排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补贴金17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落地生效。

严格绩效考核,精准赋能纾民困。协同县民政积极印发《霍山县养老服务机构承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绩效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机制。结合考核结果,县财政按照最高不超过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实际发放集中照护补助金总额的30%向承接养老服务机构发放绩效补贴,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资金监管,精准督导解民忧。将中央财政补助的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资金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一监管,分账管理。对实施目标、支持对象、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等实行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和使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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