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兜牢民生福祉
叶集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加大民生支出力度,兜牢民生福祉底线,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农林水支出进度。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通过有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资金、严格资金使用、落实落细政策保障等措施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2025年,区财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和要求,安排5100万区级衔接资金用于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断优化各级衔接资金分配方式,科学运用区位优势,突出优势和特色,大力培育优质新型经营主体,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强化民生事业保障。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原则上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强化库款监测,落实财政运行监控预警,有力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保障,聚焦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农业等关键领域,安排支出131379万元。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资金分配格局,夯实民生基础保障,多维度政策协同,构建民生保障长效机制。
发挥金融服务质效。明确全年信贷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聚焦小微企业与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动态监测调度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应贷尽贷,确保全年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加力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针对融资需求摸排交办,建立常态化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努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摸排走访重点企业,深入挖掘上市挂牌潜力,动态更新上市后备企业库,推动政府性基金发挥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产业发展。
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充分应用“徽采云”平台,严格审核政府采购项目,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监管。进一步加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优化编制科学合理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质效。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持续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隐形门槛和区域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