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财政局:圆满完成2023年度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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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区级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质量,裕安区财政局在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4〕30号)文件精神,印发裕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财绩〔2024〕4号)精心划,周密部署圆满完成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

一是突出执行导向,精心筹划。根据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材料,结合以往年度抽查情况,按照覆盖率不低于部门总数20%的原则,选取18个部门197个项目开展抽查复核工作,涉及资金41418.62万元。采取“财政+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协同方式,择优2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核查工作,“借力引智”保证绩效自评核查工作质效。召开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复核对象、主要内容、复核步骤、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强化各部门(单位)协同联动,落实好目标任务。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精准定位。集思广益,制定区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对比指标库,从产出、成本、效益、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查看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围绕报送自评资料完整性、绩效目标明确性、绩效指标科学性、佐证资料充分性、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内容关联性以及绩效目标偏差情况等方面设置12项复核指标,共复核报告18份,自评表197份,发现问题129个。

三是突出结果导向,精细落地。把抽查复核报告作为结果反馈的重要载体,多维度系统阐述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对存在的问题“精准把脉”,分析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部门,督促部门整改落实“药到病除”,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提高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结果应用“硬约束”,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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