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检查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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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市政府要求、六安市财政局2024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我局决定自2024年7月2日至9月30日,对六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六安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六安红土地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部分国有企业开展财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各类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规范财务会计和内部风险管理,防范国有企业资产资本流失,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资产财务管理情况以及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包括: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等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可以向以前年度溯及。

三、检查组成员:

王卫东(执法证号:12090010047  )

宗  超(执法证号:12090010032  )

黄  锐(执法证号:12090010039  )

葛武丽(执法证号:12090010012  )

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4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余鹏,联系电话0564-3378218,邮箱:czj@luan.gov.cn,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邮编: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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