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举措强化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为切实加强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从设立、使用、绩效、监督等方面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设立管理。明确补助资金范围为市本级财政安排、面向全市企业及个人的各类专项资金。资金设立需主管部门提交完整方案,经多部门审查评估、市政府审议通过,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申报环节需开展工商、税务、信用等信息联审,杜绝多头、重复申报资金。
二是强化使用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补助县区资金以指标文件下达办理。资金分配方案需公示不少于7日,拨付前复核补助资金主体资质,严防套取资金。涉及政府采购、免申即享的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须编制量化可行的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运行全程监控,目标偏离及时整改、落实不力将暂缓或收回资金。同时加强结果应用,预算执行结束次年4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依评价结果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安排。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畅通财政、审计、纪检监察联合监督渠道,推动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财政补助资金的长效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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