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举措”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
2026年上半年,市财政局通过严格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指导性目录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等方式,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2026年市直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22个,预算金额10924.6万元,同比下降9.5%。指导购买主体及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年度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投入、购买方式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规范指导性目录管理。印发《关于切实推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财综函〔2026〕24号),全面部署推进市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公开及动态调整工作,明确各市直部门于7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指导性目录,同时报市财政局对口支出科室备案。
三是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督促市直各部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款项;承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按季度统计购买服务项目台账,跟踪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情况。截至6月底,市直签订合同项目108个,合同金额11524.2万元(包含跨年度支付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资金43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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