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精准发力 支持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积极担当作为,配合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为全市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财政动能。
一是支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统筹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支持闲置民宅、闲置厂房等提质升级,202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衔接资金109.36亿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改扩建厂房、民宿等,有力促进了村集体闲置资产的盘活,资产收益率普遍高于4%。投入专项债资金1.7亿元,支持金安区打造南山南·梦享村项目,盘活闲置民宅66栋、低效土地千余亩,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带动107户农户年均增收5000元。
二是支持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坚持以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赋能农村资源盘活,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56.13亿元、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资金19.07亿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78亿元,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完善的基建和改革成果,金安区东桥镇何山村成功引入社会资本,落地水权改革与智慧水利建设项目,有效盘活万亩优质耕地,村集体经济纯收益连续三年突破百万元,成功跻身村级“百万强村”行列。
三是支持推动产业融合赋能。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盘活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重点发展清洗分拣、烘干储藏等农产品初加工,推动“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产业增值,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2021年以来,全市通过衔接资金投入产业64.75亿元,产业占比高于60%,以财政资金精准撬动产业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群众收入稳步提升。
四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乡镇严格落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责任,对经营性资产的购置、折旧、使用、处置进行全方位监管。通过财会监督等专项检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发包资源、处置资产等行为,督促积极盘活闲置资产。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财政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