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统管确保代管资金保值增值
近年来,市财政局对单位资金和往来资金代为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在确保资金收支安全高效的同时,实现保值增值,年增收400余万元。
一是设立代管资金专户。撤销各单位实体资金账户,财政设立代管资金专户,对各单位取得的预算拨款外各类收入和往来结算资金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二是择优选择代理银行。综合考虑银行信誉、利率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优质高效的代管资金业务经办银行,安全实施代管资金收支存放。
三是科学安排存款期限。分析研判各单位代管资金收支频率和规模,合理确定保障流转资金和间隙沉淀资金规模,对保障流转资金按协议利率活期存放,对间隙沉淀资金采用大额存单形式定期存放,确保代管资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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