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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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市财政局牵头开展2025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通过“精准体检”确保补偿资金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全覆盖,明确评价范围。依据《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绩效评价范围覆盖2025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全部资金,金额2.4亿元,涉及市本级及6个县区共55个项目。

坚持全流程,保障评价质量。评价采取“单位自评+现场查阅+随机抽核”相结合方式推进。组织各资金使用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开展自查,形成自评报告。深入县区及项目单位现场查阅查验,系统审核资金拨付凭证、招投标文件及验收资料,重点核查资金流向及项目合规性。结合实际,按比例随机抽取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开展实地核查,核验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及水质改善实效,确保绩效评价不走过场。

坚持全应用,确保工作实效。按照“评价必应用、应用必见效”原则,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26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良、水质改善明显的县区,在原定分配比例基础上给予倾斜奖励;对资金闲置、项目滞后或自评不实的县区,相应扣减补偿资金,督促各县区切实履行水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效用,确保大别山区水环境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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