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透明财政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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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效能,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于2026年2月14日公开2026年政府预算信息,较法定公开时间提前5天。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公开责任、内容、时限和分工,细化公开口径、审核标准及发布流程,形成闭环管控、层层把关的工作格局。规范公开模板、统一公开格式,明确公开范围和要求,杜绝选择性、滞后性、碎片化公开,从制度层面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拓宽公开维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推进预算信息全口径、全方位公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全覆盖,同步公开收支总额、明细科目、编制说明和绩效目标。聚焦公众关切,细化民生支出、重点项目、政府债务等核心信息,做好资金用途、使用成效解读,推动公开从“笼统公示”向“精细晒账”转变,让财政资金流向、用途、效益清晰可查。

三是优化公开载体。立足公众便捷查阅需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官网开设预算公开专栏,实行信息集中发布、分类展示、一站式查询。针对预算信息专业性强的特点,编制公开目录、制作解释说明,用简洁语言和直观图表解读专业术语、复杂数据,破解公众“找不到、看不懂”的难题,让预算公开更贴近公众、服务公众。

四是强化监督问效。将监督贯穿预算公开全过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审计专项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配合审计专项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和公众诉求督促整改,倒逼预算编制更科学、执行更严格、管理更规范,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民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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