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创新机制强化市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15 15:47
字号:

近日,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制度着手破解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监督独立性不足、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等问题,进一步筑牢国企人员廉洁从业防线。一是明确配备标准。要求成立党委的应设立纪委,并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不少于2名的专职纪检干部党支部的须配备专职纪检委员不少于1名的专职纪检干部。二是提级统一管理。专职纪检干部由局党委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提级统一管理,人事档案、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直接负责,增强监督独立性。三是定期轮岗交流专职纪检工作负责人在同一企业任职满3年需交流,最长不超过5年,其他专职纪检干部根据需要适时交流,防范长期在同一企业形成的“熟人”监督难问题。四是核定薪酬待遇。参照市属国企同层级人员平均水平核定薪酬,确保不同企业同层级的专职纪检干部享受同等薪酬,并按政策规定享受所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福利待遇。五是实行奖惩考核。建立考核进退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履职不力的调离纪检岗位并及时择优补充。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