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四强化” 推深做实政府购买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市财政局“四强化”推深做实政府购买服务。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强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预算中统筹安排,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不符合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以及购买内容规定的购买服务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2025年全市列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45个,金额3.24亿元。
二是强化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六安市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在指导性目录范围内实施,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严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2025年全市345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安全服务、文化公共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行业管理服务、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后勤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等领域。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依托“徽采云”平台,实现采购意向、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签订全流程公开。依法不实施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购买主体严格按照内控和财务制度规定自行采购。指导预算单位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季度跟踪购买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截至一季度末,全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签订合同197个,合同金额2.21亿元,已支付0.85亿元。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六安市财政局转发<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深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突出财政投资评审质效;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定期抽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情况;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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