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四“统一”,优化调整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发挥资金集聚效益,六安市四个“统一”,进一步规范市本级物业管理服务。
统一招标采购。市政府授权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中标企业,对市本级招标服务期满的物业管理项目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改变过去各物业服务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做法。
统一运维管理。过去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分散在预算单位,因预算单位需求不同,物业服务内容、要求不尽相同,交由市属国有企业后,统一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减少预算单位间苦乐不均现象。
统一考核考评。市属国有企业会同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按照物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统一支付资金。招标服务期满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再纳入部门预算,由财政统留,根据服务合同及绩效考核情况统一拨付至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按考核结果向中标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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