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推行“一二三”工作法,优化调整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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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从源头上促使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压减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安市推行“一个改变、两个核定、三个规范”,优化调整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

“一个改变”改变公务用车预算安排方式根据每公里公务用车成本标准和党政机关年度公务用车行驶里程等计算公务用车经费额度,按汇总的公务用车经费额度编入市机关事务处部门预算改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安排到市机关事务处的做法(4万元/辆.年)

二个核定根据近三年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情况测算,核定平均每公里公务用车成本根据公务用车成本及党政机关近三年平均行驶里程等因素综合核定每单位公务用车经费额度

“三个规范”严格控制使用公务用车人员范围,规范长途公务出行用车管理,长途到外地公务出行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单位申请使用车辆时根据公里数等付费。规范社会化租赁车辆,若公务用车确实不能满足公务出行时,用车单位经批准后可在市机关事务处公布的目录内自行选择租用社会车辆,通过市机关事务处统一结算。规范公务用车额度管理,每年末对用车额度进行清算,按照“超支扣减、结余留用”的原则,将额度编入下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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