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06-0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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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六安市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六政秘〔202164号),以下简称为《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运用农业保险政策工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农业保险实际情况,制定了《措施》。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农业保险政策举措,制定《措施》。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围绕“提标、扩面、增品”要求,持续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坚决兜住“三农”底线,为实现我市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38号精神扎实推进以大宗重要农产品保险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为辅助,叠加政府巨灾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的若干政策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措施》。 

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措施》,先后征求有关部门、各县、相关保险机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合规、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六政秘〔202164号)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创新供给体系、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细化目标、对象、项目、标准、措施,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大宗重要农产品保险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为辅助,叠加政府巨灾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的“一主三辅两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为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保障。

五、主要内容

一是突出思想引领。坚持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运用市场的逻辑和资本的力量,创新构建1个总体政策框架和若干具有六安特色方案的“1+N”政策供给体系,形成“一主三辅两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

二是突出政策供给。提高大宗农产品保险保障水平,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大灾保险范围;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快发展,落实特色险中央、省、市县三重政策供给机制;总结我市深贫保综合保险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转型实施特色农产品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和若干项民生保障自选保险的“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增强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保障能力,将区内符合政府运用补偿的农作物、经果林、特色养殖等纳入保障范围;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重点保障大宗和特色农产品,投保区域内人员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三是突出市场导向。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逐步提高现有制种保险保额;及时调整能繁母猪、育肥猪及森林等保险保额,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精准对接保险需求,优化保险服务流程,促进大宗农产品投保覆盖面保持在较高水平探索农产品质量、品牌溯源、环境污染、地力指数等绿色保险,推进农业绿色化转型;加强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农产品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缓解“三农”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加快涉农信息共享,推进科技运用,实现智慧农险、科技农险。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运作模式。“保险市级统管、共保分散风险、补贴三级分担”的模式,统一全市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规范;全市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由具备农业保险经办资质的保险公司一家主办多家共保,分散保险业务风险。同时,坚持优势特色产业全覆盖的原则,全市统一开发特色农业保险产品,逐年更新增加

二是强化政策供给。根据我市“三农”发展实际,精准摸排农业保险的各类保障对象,逐一分析潜在保险需求,围绕“提标、扩面、增品”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补充保险、政府巨灾保险等保险产品,多措并举提高大宗农产品保险、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等险种保障水平和范围。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联动,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期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试点,拓展农业保险融资作用。加快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激励保险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手机APP以及空间遥感、智能识别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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