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六安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及意见采纳情况
为规范第三方绩效评价行为,六安市出台了《六安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发布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反馈给市财政局。
联系人:魏心阅
联系电话:3378455
2020年2月19日
《六安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月19日,我单位对《六安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于2月19日至3月1日通过纸质文件、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2条,其中采纳2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下表。
2020年3月2日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 |
1 |
教科文科 |
“第十一条 评价方案论证。评价方案初稿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应组织财政部门、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召开论证会,并根据论证会形成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报委托方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评价 ”修改为:“第十一条 评价方案论证。评价方案初稿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应征求委托方、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
采纳 |
|
2 |
行政政法科 |
“第十九条 委托方联合相关单位和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见附件5).考评结果在委托方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并作为与第三方机构结算服务费用和以后选择确定受托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修改为“第十九条 委托方牵头组织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见附件5),考评结果作为与第三方机构结算服务费用和以后选择确定受托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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