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财库支〔2025〕170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
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改革以来,在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年预算执行情况看,仍存在预算单位部分人员未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时应刷未刷公务卡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公务卡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务卡申办和停用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在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办理公务卡,并将公务卡信息维护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办理公务卡但不在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的,需重新办理。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的,应及时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办理注销手续。各预算单位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公务卡申办工作,市财政局将于7月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市政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按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具体见附件),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16项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报销。
(二)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公务经费支出的,应提前绑定公务卡信息,并在绑定时设定为优先付款方式,确保办理支付时准确选择公务卡支付方式。
(三)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以外的日常公务支出,凡满足刷卡条件的,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三、加强公务卡结算报销审核
(一)各预算单位要及时维护更新个人公务卡信息,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情况,加强对公务卡报销事项的审核,核实发票、消费清单等单据与公务卡消费信息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及时予以报销。对开票单位与刷卡商户不一致、消费支出项目不符合规定、附件资料不齐全等情况一律不得报销,杜绝公务卡多次下载重复报销现象。
(二)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POS机等方式公务支出,纸质消费凭条作为报销凭证附件;无纸质消费凭条,需打印支付交易截图,均与公务卡消费信息核对一致后予以报销。
(三)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办人员需作出书面说明,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
(四)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层层转付。
四、充分运用公务卡管理模块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设立公务卡管理信息,分为“卡信息管理”“消费信息下载”及“报账”模块。
(一)“卡信息管理”功能。预算单位在使用公务卡报账前,要正确维护卡信息:包括单位、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卡号、开卡行、收款人开户银行。
(二)“消费信息下载”功能。预算单位按照维护完成公务卡信息、消费日期、消费金额,可以单笔或者批量下载消费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
(三)“报账”功能。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消费信息,选择可用的支付计划,完善支付信息,生成报账申请,审核后完成报账。
五、强化公务卡使用监管
(一)各预算单位要做到工作人员公务卡应办尽办,从2025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加强公务卡使用宣传,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和要求,已办卡的激活并使用公务卡,形成自觉用卡、规范用卡的良好氛围。定期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自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整。
(二)市财政局每月10日前对公务卡使用情况抽查,对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使用不规范等进行预警,推送预算单位限期整改。
(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财经纪律检查内容,对落实制度不严格的予以通报,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程序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六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
政府收支科目编码 |
公务卡结算 项目 |
备注 |
|
类 |
款 |
|||
1 |
302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 |
302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3 |
302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4 |
302 |
05 |
水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
5 |
302 |
06 |
电费 |
指单位支出的电费支出。 |
6 |
302 |
07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7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管理、绿化、卫生等支出。 |
8 |
302 |
11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9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
10 |
302 |
14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支出。 |
11 |
302 |
15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302 |
16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3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及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5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