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机关事务处关于调整差旅费报销范围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5-1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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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2025161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六安市本级差旅费报销范围调整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区行政区域及金安区和裕安区部分乡镇。不包括主城区(含市开发区),金安区城北镇、三十铺镇、先生店镇、中店镇四个乡镇,裕安区平桥乡、新安镇、城南镇3个乡镇以内的行政区域。

    对于上级及兄弟地(市)来我市的公务活动,按规定若需陪同,在上述差旅费报销范围外可派遣公务用车,但随行人员不享受差旅费补贴。

以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六安行政区域内差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9548号)规定的差旅费报销范围不再执行。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机关事务处    

20255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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