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3-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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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县(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支出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加快资金与项目匹配,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3                


附件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其中:

支持和美乡村方向

支持乡村产业方向

支持高标准农田方向

支持村集体经济方向

  

29800

2980

9180

750

500

霍邱县

5327

284

1000

0

100

金寨县

5444

567.5

1740

50

50

霍山县

3725

567.5

1470

150

50

舒城县

3456

425.5

400

0

100

金安区

4409

567.5

1910

0

100

裕安区

5677

284

2500

0

50

叶集区

1762

284

160

550

50

注:以上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县级管理责任,支持县区统筹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相关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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