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3-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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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锚定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奋斗目标,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聚焦守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焦抓好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三项重点任务,聚焦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以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提升专业研究能力为支撑,推动财政支农保障更加有力、政策实施更加精准、资金支出安全规范。

1.坚持投入力度不减。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衔接资金支出常态化调度,确保达到序时进度。

2.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集中资金办大事,市县资金使用向“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等重点项目聚焦。

3.严格资金项目管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监控系统和项目库管理系统,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对全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调度通报,确保资金依规有序支出,形成监管合力。做好省乡村振兴局机构改革预算管理衔接工作。

4.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压实项目主管部门绩效主体责任,严格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考核,继续做好2024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5.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县区积极争取“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农民群众“急难愁盼”村内公益项目建设。

6.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县区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和美建设乡村的重要抓手。按照每村补助50万元的标准,2024年继续支持100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村实施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带动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7.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协同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争取新一批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情况实施跟踪。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8.依规及时兑付种粮补贴。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调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发放到位。继续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稳定支持种粮规模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

9.管好用好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密切关注灾情,加强趋势研判,把握节点、快速响应,及时高效拨付救灾资金,支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修复水毁灾毁设施。压实市县防灾减灾救灾投入主体责任,强化救灾资金管理与跟踪问效,资金使用绩效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10.支持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继续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和农村卫生厕所户厕改造。做好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落实联系精品示范村建设工作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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