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3年)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04-0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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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数量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3

申请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工作规则》。
4.严格按规定相关的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5.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审查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收受当事人钱物,影响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工作规则》。
4.严格按规定相关的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5.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许可证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工作规则》。
4.严格按规定相关的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5.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6.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2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3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4

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处罚

4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应实施检查而未实施检查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检查纪律、严格执行检查程序;3.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督促。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1

对融资担保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

7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第五章的法律责任执行。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5.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6.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2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审查责任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金融监管科主要负责人

告知环节未按照时间、内容、程序要求告知相对人。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局主要负责人

送达环节未按要求限时送达当事人或部门。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2

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处罚

6

1.执法检查对象确定的风险:对应作为检查对象的企业考虑人情关系而未将其确定为检查对象,致使违法违规企业未被查处。

1.根据企业风险程度分类,对风险度高的企业在双随机抽查中抽查比例提高;

2.根据信息监控系统及群众举报对有问题企业实施检查。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2.执法检查结论确定的风险:在执法检查中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土特产等,对违法违规情形视而不见,在确定执法检查结论时对有问题企业作无问题处理。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3.立案风险: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认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4.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5.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6.决定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有人情关系的减轻处罚;2、法律法规依据故意运用错误,为关系户开脱责任的;3、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1、处罚决定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制度;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

3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

6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金融监管科材料受理岗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局主要负责人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4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

3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金融监管科材料受理岗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局主要负责人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5

典当年审初审转报

2

1.年审审查风险:接受行贿或赠送礼品等,从而使相关人员隐瞒实情,降低要求,导致不正确的审查意见。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2.年审转报风险:接受行贿或赠送礼品等,从而使相关人员徇私舞弊,导致不能通过年审的企业通过年审。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

注:“廉政风险点”是指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廉政风险点数量和等级,具体按皖发〔2012〕10号文件执行。                                                                                                                                                                            监督部门:市财政财政监督办    监督电话:337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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