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3年)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数量 |
||||||
1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3 |
申请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中 |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收受当事人钱物,影响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
高 |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
|
中 |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
2 |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
4 |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
中 |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
中 |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
高 |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
中 |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
|||
3 |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4 |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
中 |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
中 |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
|||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
高 |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
|||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
中 |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财政监督办经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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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处罚 |
4 |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应实施检查而未实施检查的;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
中 |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检查纪律、严格执行检查程序;3.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6.监督对象提出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予采纳。 |
高 |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
|||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督促。 |
中 |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政府采购科经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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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融资担保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 |
7 |
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第五章的法律责任执行。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5.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6.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
调查环节安排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调查,未安排2人以上调查人员;违规调查,徇私谋利。 |
中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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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责任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金融监管科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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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环节未按照时间、内容、程序要求告知相对人。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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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
中 |
局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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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环节未按要求限时送达当事人或部门。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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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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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典当行违法行为的处罚 |
6 |
1.执法检查对象确定的风险:对应作为检查对象的企业考虑人情关系而未将其确定为检查对象,致使违法违规企业未被查处。 |
中 |
1.根据企业风险程度分类,对风险度高的企业在双随机抽查中抽查比例提高; 2.根据信息监控系统及群众举报对有问题企业实施检查。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
2.执法检查结论确定的风险:在执法检查中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土特产等,对违法违规情形视而不见,在确定执法检查结论时对有问题企业作无问题处理。 |
中 |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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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案风险: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认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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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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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核风险:1、审核不及时、不正确;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
中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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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决定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有人情关系的减轻处罚;2、法律法规依据故意运用错误,为关系户开脱责任的;3、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高 |
1、处罚决定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制度;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
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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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金融监管科材料受理岗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高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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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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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局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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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
中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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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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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开通服务投诉热线。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5.严格执行局《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金融监管科材料受理岗 |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 |
高 |
金融监管科负责人 |
||||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局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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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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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
低 |
金融监管科承办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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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典当年审初审转报 |
2 |
1.年审审查风险:接受行贿或赠送礼品等,从而使相关人员隐瞒实情,降低要求,导致不正确的审查意见。 |
中 |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
金融监管科承办人及负责人 |
2.年审转报风险:接受行贿或赠送礼品等,从而使相关人员徇私舞弊,导致不能通过年审的企业通过年审。 |
高 |
1.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廉政教育; 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反廉政纪律者严肃问责。 |
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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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廉政风险点”是指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廉政风险点数量和等级,具体按皖发〔2012〕10号文件执行。 监督部门:市财政财政监督办 监督电话:337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