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3-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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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1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市、县(区)各级部门下属单位应单独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乡(镇)政府作为一个主体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方式

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117.68.0.22:9999)上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编报工作,用户名和密码同上年度。不宜采用网络方式编报的单位,请通过省财政厅官网的“会计管理”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

三、时间安排

市直各部门:5月 6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网上提交市财政局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调整,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需经主要负责人签章后加盖公章。各部门应积极推送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

各县(区)财政部门:5月 14 日前完成本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网上提交市财政局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报表进行调整,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县(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后加盖公章。每个县(区)应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 JIO格式数据文件,通过光盘离线报送至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四、编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内部控制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

2.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应当根据 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 2)。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3.强化应用分析。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应用,总结经验成效,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4.遵守保密规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说明等材料,可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官网的“会计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技术支持电话:久其软件钟海林 0551-68150500转8,QQ: 137667764

3.市财政局会计科业务咨询电话:李桂瑾 3378215,市直单位内控报告交流 QQ群:群号 644240447

附件:1.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附件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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