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精心部署,认真谋划,顺利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部署,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部署安排,多次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研究和讨论,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思考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努力做到在真正意义上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深悟透,切实提高单位党员干部们的法治素养。
2.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一是积极动员全体人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专题班进行课程学习,并组织学员结合网络专题培训学习情况开展线下研讨,切实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了解。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积极安排单位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线下专题培训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完成工作的能力。
3.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到相关业务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党组会议上带领党员干部们学习法治文件、相关会议精神,围绕依法治国、法治六安建设开展深刻研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4.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根据上级文件部署与要求,积极动员本单位相关科室及各县区财政局,最终共上报6篇稿件至省财政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二是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市国资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属企业和县区国资委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纳入机关党委、各支部、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习内容,推动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员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积极配合市数管局推进全省财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统一工作,即“全省一单”。重点针对财政系统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要素进行梳理和规范,共同推进5个“统一”工作,即统一事项范围、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流程和统一办理深度,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内同一层级同标准办理。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指导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积极应用“徽采云”监管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二是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指导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由3%-5%提高至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三是指导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法律顾问1名,使其参与到我局平日重大执法决策和行为当中,充分发挥其在我局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2.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四个事项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有效的规范了决策行为,有助于防范决策风险,推进廉政建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举办2022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2022年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于5月19日下午在市财政局如期举行。本次考试按照市防疫办有关规定,考场严格按照隔位错行安排考位、参考人员按照规定扫码、测温、戴口罩进考场。本次考试按照省财政厅、市司法局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组织、自行命题、统一场所、闭卷考试的原则举行。报名参考人数85人,考试合格人员78人。
2.及时制定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普法任务书》(市法宣办)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并发布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清单突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等重点任务,细化了财政、国资部门法规的贯彻落实,分解了全市普法保障和国企普法的工作责任,强调了普法中运用新媒体、文化作品的短板改进。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及时回应群众留言。2022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共收到80条留言,均及时进行回复解答。
2.开展“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压实普法责任。一是进乡村。市财政局持续帮扶码头村法治工作,建设了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专栏,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活动;二是进企业。市国资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系列宣讲活动的通知》文件,认真组织市属企业、县区国资委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各种宪法宣传特色活动,努力营造全市国资系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进社区。8月18日上午,市财政局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系列活动,深入结对共建的康乐社区开展以“喜迎二十大”“共建文明城”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推行“互联网+监管”,打造“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大力推进财会监督工作。8月份,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了8个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事前做到公开公示,事后对检查的结果也分别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做到限期落实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了代理记账机构的经营环境,提高了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业务水平。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切实做好经费保障。2022年,我局足额保障在法治宣传、开展法治专题宣讲进乡村及进社区活动、邀请专业人士在局开展法律讲座、购置《中国法制报》等活动中的支出经费,切实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是法治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局财政法治干部队伍受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人员配备不足,财政法治相关业务培训和学习机会较少,提高整体队伍专业化水平难度较大。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除完成重点安排工作外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本单位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备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持续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本市财政系统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营造一个浓厚的宪法宣传社会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安排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参与答题、线下参加集中培训的方式,着力提高单位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素养,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积极开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的工作。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坚持全面普法与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行政执法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活动的经费保障。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力度,着力做好行政执法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