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坚持责任不松动,力度不减弱, 政策不断档,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
一是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平台作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纳入2022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有关“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持续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22〕47号),明确部门目标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部门帮扶责任。积极做好金寨县槐树湾乡码头村、金安区横塘岗乡黄墩村的包村帮扶工作,制定了两村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精准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基础信息,细致梳理帮扶政策和措施成效,实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立足两村实际,聚焦当地蔬菜粮食种植、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持续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支持黄墩村加强品牌建设。帮扶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每季度至少深入一次帮扶户,开展到户走访调研和慰问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队关于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调研和指导。
(二)紧盯政策落实不断档
围绕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强化措施、细化任务,确保主要帮扶政策不中止、不断档、不留空白。
一是投入政策不减。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四个不减”的要求,保持市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今年市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9800万元,于上年持平;督促县区财政局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安排5991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衔接工作,较上年增长1750万元,保持资金投入力度不减。
二是整合政策不断。支持指导原国家级贫困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其他地区探索建设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截至目前,4个试点县严格对照新的资金整合范围,实际整合资金222261万元,市本级和其他县创新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另整合涉农资金44022万元。
三是倾斜政策不停。市财政在保持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县倾斜。对具体单独切块下达条件的资金,继续单独明确金额,对普惠性质资金,通过考虑脱贫地区困难因素、设置差异化标准予以倾斜,对项目法分配的资金继续优先安排项目。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革命老区、行蓄洪区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测算得出分配结果,脱贫县区依然是支持重点。
(三)紧盯工作落实不松懈
一是聚焦“三个方向”,把好资金使用关。优先支持产业发展。我市坚持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指导县区立足实际,紧密围绕省“两强一增”和我市“138+N”“6969”产业提质增效工程,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方面达到13.75亿元,占比62.47%。统筹支持就业增收。统筹安排衔接资金组织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生产经营或劳动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鼓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增收。按要求支持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助力发挥金融帮促作用。适当支持“双基”短板。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垃圾清运、污水治理等小型生活设施。统筹支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二是强化“四项举措”,把好资金支出关。加快资金下达。市乡村振兴局在市人代会批准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60日内,尽早与我局会商提出市本级衔接资金分配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我局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及时下达资金,并督促、指导县区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在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匹配至项目。加强直达管理。指导县区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与实际业务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及时处理直达监控系统预警信息,明确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资金严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等无关支出。加紧支出调度。每周分析调度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等关键时间节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同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进行比对分析,对系统数据差异较大的地方进行通报。加大督查检查。会同市乡村振兴局组成督导组,提前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抽取投入资金较大、进度缓慢或持续发挥作用不强的项目作为督导重点,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实地查看各县区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资金绩效及项目运营等情况,联合做好跟踪问效。
三是狠抓“五个环节”,把好资金效益关。抓政策指导。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定期开展业务督导,组织座谈会,了解县区工作难点和堵点。组织县区学习、解读各级相关政策,加强业务培训,为县区答疑解惑。围绕预算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两大平台实务,为县区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抓问题整改。对照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完成“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和“有的地方资金安排到项目不及时,有的地方资金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抓专项整治。会同市纪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对照整治重点查摆系统内2020年以来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整改进展和成效,并于6月中旬开展联合督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抓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示栏和公告牌等形式,公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抓应急支持。疫情期间全力做好资金、政策、服务保障;旱情期间,我局紧急筹集拨付县区市级抗旱保苗资金2000万元,根据县区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和打抗旱井数等因素分配,重点支持县区打井抗旱。追加拨付人工增雨项目资金40余万元,保障市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全力保障粮食丰产丰收。
二、亮点工作
今年以来,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增强重要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保供应、稳价格,推动产业兴旺发展,我市着力推动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体现了三个突出亮点:
一是“共性+个性”双供给。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产业发展需求,试点探索大豆、生猪、鸡蛋三种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在保障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参照成本、产量、收益等因素分别设立目标价格,对应不同保额,为农业经营主体投保提供多样化选择。
二是“保险+期货”双保障。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保险产品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进行再保险,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复制相应的场外期权进行对冲操作的“保险+期货”模式,有效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预期,化解大豆、生猪、鸡蛋等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经济风险。
三是“补贴+增信”双激励。强化财政补贴,经营主体自缴50%保费,剩余部分由省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25%,省级下达县区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000.4万元。赋予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增信功能,通过保单质押贷款与经营风险保障形成资金闭环,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主体寻求手续简便、利息低廉的贷款渠道,解决生产经营和保费等关键资金问题。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及承保机构正在利用微视频、自媒体、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政策解读宣传,提高农户风险意识和参保意愿。截至目前,六安市已参保大豆目标价格保险1326亩,已参保鸡蛋目标价格保险866.22吨,已参保生猪目标价格保险2000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督促县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统计分析县区资金实时支出情况,对预算执行较慢的县区加大调度力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导,深入进行梳理排查,深入查找预算执行的短板、堵点和瓶颈,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认真分析制约财政衔接资金预算执行的深层次原因,明确责任主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抓紧制定有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提高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
(二)严格落实资金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监控作为日常衔接资金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将衔接资金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落实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跟踪监控,保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落实资金绩效评价要求。重点关注省级对2022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新变化、新要求,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的最高值,从严要求工作质量,从严把关工作过程,从严落实考核标准,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对照目标有的放矢、补差补缺,全面落实好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