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奖励资金6965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奖励资金6965万元,总额居全省第一,我市连续4年获得激励资金。
一是压实责任促支出提速。建立资金早下达、快匹配机制,上级资金30日内下达县区,县区30日内匹配项目,本级资金60日内下达。部门联动调度,破解支出堵点,2025年已筹资金22.51亿元,7月底支出进度达62.3%,超序时4个百分点。二是动态监控保资金安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衔接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的全流程实时监管,对未直达市场主体的资金即时预警,发现违规第一时间组织整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精准施策强使用绩效。今年累计实施项目956个,60%以上资金投向产业,通过提级论证、竞争立项等措施实现精准投放。强化财会监督,对市级衔接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推动政策资金有效落实。下一步,根据政策调整,切实履行财政职责,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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