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财税法〔2021〕217号)要求,市财政局自行命题,统一场所(三楼会议室),对本级及所辖县(区)参考人员集中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现将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12日至5月17日,联系电话:0564-3378224。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