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工资总额管控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2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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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国资委按照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组织开展市属企业2020年工资总额清算评价和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体现国有企业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一是全面管控。对国资委出资的13家企业全部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其中,商业一类企业一般实行备案制管理,商业二类企业一般实行核准制管理,公益类企业实行核准制管理。二是统一口径。明确企业人员、工资、指标等填报口径,“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确保公平公正。三是工效联动。按照“效益增工资总额增、效益降工资总额降”原则,根据行业特征、经营特点,由企业自主选定保障性工资联动指标和效益性工资联动指标,充分保障国有企业工资自主性,确保工资效益同向联动。四是结果评价。国资委对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年度工资总额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纳入出资人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检查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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